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安全管理,增强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,大力营造安全畅通、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,连日来,石家庄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“乱象”整治行动。7月28日,记者在裕华区槐安路与建设大街交口看到,执勤民警不时提醒过往市民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安全出行。
7月28日16时许,在槐安路与建华大街交口,行人和车流量较大,裕华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辅警一直在路口忙碌,认真维护交通秩序。
“您好,请靠边停车!”执勤民警一边举手示意,一边将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拦下。原来,该男子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一直逆向骑行。靠边停车后,该男子被民警带到安全位置接受教育并接受了相应处罚。“逆行通过路口时,非机动车需要下车推行,这样才能保障行车安全。”民警说。该男子表示,他记住了,以后不会再犯同样错误。
16时25分,年轻的唐先生驾驶着一辆快递车沿着槐安路由西向东行驶。车厢顶上还放着两大包货物,并未用绳捆绑。见状,民警立即将其拦停。“您这是典型的违规载物,快递车厢顶上放置货物不仅不美观,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若驾驶速度比较快或急转弯时,货物很可能会被甩出去,发生交通事故。”民警一边教育唐先生,一边让其将货物卸下并进行转运。
16时30分许,一位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建华大街从南到北行驶,并未佩戴安全头盔,而安全头盔就放在车筐内。起初,该女子并未意识到没戴头盔,直到民警将其拦停才想起来。“天气太热了,就把安全头盔摘下来了一会儿,结果就忘记佩戴了。”女子如是说。民警随即告诉这位女子,佩戴安全头盔是事关生命安全的大事,不能存在侥幸心理,一定要全程佩戴安全头盔,骑乘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。接受完教育后,她戴上安全头盔继续上路了。
“通过今天的执法行动,我们发现,绝大多数市民都能遵守交通规则,也养成了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,希望大家都能坚持下去。仍有个别市民存在不戴安全头盔、骑车逆行、违法载物等不文明交通现象。”裕华交警大队四中队指导员杜玉璋说。
杜玉璋提醒广大市民: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,一定要全程佩戴安全头盔,一定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不闯红灯、不逆行、不走机动车道,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,共建文明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。(石家庄日报 记者 刘俊科 实习生 方靖博)